关于启动市科技服务业产学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服务以企业生产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津政办发〔2018〕9号)和《市科委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助力科技成果产业化,启动天津市科技服务业产学研基金项目。
1.申报条件
1.1 承担任务责任主体单位必须是正式注册在的企业、高校院所、单位;
1.2 企业在本行业应已应具备一定影响,院所在服务行业发展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
1.3 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投入,近三年年度R&D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3%(含)以上。
1.4 项目承担单位应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组成;企业处于行业骨干地位;高校、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
1.5 通过产学研项目,在规范管理、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发展规划制订、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与项目实施、行业交流、品牌培育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工作。
1.6 产学研项目开展的任何活动应符合所在行业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环保及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政策进行。
2.申报流程
2.1 申报。申报单位应该运行良好、管理规范,可以提出申请,将申报材料报送受理部门。
2.2 形式审查和技术审查。由受理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审查。
2.3 专家评审。协会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3. 申报材料
3.1请具备条件的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佐证材料。
3.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近三年 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和R&D经费内部支出统计报表。
3.3申报时间:经过考核条件成熟进行认定,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4.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天津市科技服务业协会 联系人:王倩 电话:022-5866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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