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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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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3-15 09:07:35 来源:本网摘编 浏览次数:0 |
为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精神,市委、市政府作出“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完善企业家激励机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优化对企业家的服务、培育优秀企业家队伍”八条规定(津党发〔2017〕49号)。市科委高度重视贯彻落实“津八条”,并将研究制定实施细则,保证政策的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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