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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要闻
深入企业调研 宣讲行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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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8-14 16:46:30 来源: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0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是国家面向科技服务业企业制定的专项优惠政策,在《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中规定:“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为了使更多企业了解该政策的相关政策和认定流程,天津市科技服务业协会近期深入天津开发区沃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津普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弘毅远见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科贸企业孵化器等单位进行一对一政策宣讲。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企业更加深刻的理解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所必须的条件和相关工作要求,为后期资质认定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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