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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要闻
2015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完成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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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12-15 13:42:26 来源:本网编辑 浏览次数:0 |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科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高〔2014〕202号)的要求,受天津市技术先进型认定管理机构委托,天津市科技服务业协会承担我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受理及评审工作。
2015年,协会组织多次技术先进型认定专项培训会,并深入多家企业进行一对一沟通宣讲,最终受理企业申请材料8份。遵循相关文件规定,协会配合市认定机构于2015年12月8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参加此次评审的企业中从事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业务的企业最多,占企业总数的62.5%;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业务的企业占25%;从事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业务企业占12.5%。
评审会邀请5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行业政策的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客观专业的评议,并出具专家意见。协会将继续配合认定机构,以专家评审会结论为依据,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完成本年度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其他工作。
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是针对科技服务型企业的专项资质认定,经过认定的企业可享受以下两项税收优惠政策:1)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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