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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要闻
2016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完成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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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2-07 09:54:11 来源:本网编辑 浏览次数:0 |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科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高〔2014〕202号)的要求,受天津市技术先进型认定管理机构委托,天津市科技服务业协会配合市认定机构于12月6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市科委、发改委、商务委、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等市认定机构负责人参加了评审会。
参加此次评审的企业包括从事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业务以及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业务和从事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业务的企业。评审会邀请5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熟悉行业政策的专家对上述企业申请材料进行了客观和专业的评议。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是针对科技服务型企业的专项资质认定,经过认定的企业可享受以下两项税收优惠政策:1)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今后,协会将继续配合市认定机构,承担我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受理及评审工作,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完成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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