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全面回顾了“十二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发展形势,对“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规划》明确,到2020年,天津知识产权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更加完善,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列,形成“运营活跃、保护严格、创造高质、管理协调、服务完善、环境优良”的局面, 拥有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的知识产权密集的新产品和知名品牌,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在全国率先建成知识产权强市。
《规划》提出,到2020年,有效专利达到19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8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15万件,商标注册总量达到20万件;著作权登记量达到800件,完成地方标准制修订500项,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知识产权数量大幅提高。
为了实现奋斗目标,《规划》提出五大行动共20条具体措施作为主要任务:
一是实施知识产权创造提升行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创造为突破点,形成“企业为主体、高校院所为两翼、社会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
二是实施知识产权运用促进行动,服务经济结构优化和升级。探索知识产权运用新机制,提升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升级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秩序。发挥自贸区知识产权制度创新辐射作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建立行政监管、司法保障、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四是实施知识产权基础夯实行动,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加快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功能完善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有效利用。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培养和引进专业化、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
五是实施知识产权区域联动行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知识产权开放发展,深化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推动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区域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形成全球资源聚集、京津冀协同、滨海新区龙头带动、区县联动的开放发展格局。
《规划》注重体现天津市情,突出天津市知识产权工作特色,围绕全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先进制造研发基地、自贸区和科技小巨人升级版等全市的中心工作进行布局,提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引领工程;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工程;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导航工程等十大重点工程,全面推进各工作的落实。
“十三五”时期,是天津市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市政府发布的《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也首次独立成段、全面部署、整体谋划、完整表达了未来五年知识产权工作。因此,有效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提高我市知识产权能力和发展水平,促进创新能力提升,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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